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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 日前印發的《陜西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明確,從2014年1月1日起,凡政府投資建設項目、西安市新建保障房及大型公共建筑,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,不達標的,將不予批準。
目前,綠色建筑在陜西省所有城市的平均覆蓋率僅有5%左右,《方案》要求,到2015年末,陜西省20%的城鎮新建建筑要達到綠色建筑標準。從明年1月1日起,凡政府投資建設的機關、學校、醫院、博物館等建筑,省會城市保障性住房,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、車站、賓館、飯店、商場、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,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。對沒有按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規劃設計、沒提出綠色建筑等級水平及措施、沒進行過節能評估審查的建筑項目,不予審批、核準、備案,不予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,不得進行擴大初步設計的審查和批復;對未取得綠色建筑設計標識的,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。《方案》指出,該省還將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統計監測,推行能耗分項計量和實時監控,實行公共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制度。
《陜西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》日前印發。方案明確,到“十二五”期末,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800萬平方米,公共機構建筑節能改造1000萬平方米,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節能示范住房2萬戶。同時,從2014年1月1日起,凡政府投資建設項目、西安市新建保障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,不達標的將不予批準。
方案要求,到2015年末,陜西省20%的城鎮新建建筑要達到綠色建筑標準。從明年1月1日起,凡政府投資建設的機關、學校、醫院、博物館、科技館、體育館等建筑,省會城市保障性住房,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、車站、賓館、飯店、商場、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,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。